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对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的债务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半导体”),债务转让完成后,电信科研院以前述对大唐半导体的债权对大唐半导体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
由于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披露了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股票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区间段为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26日(公告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期间,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2019年10月29日),公司股票(代码:600198.SH)、上证综指(代码:000001.SH)、申银万国通信设备指数(代码:801102.SI)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10月29日 2019年11月26日 涨跌幅
(收盘) (收盘)
公司股价(元/股) 10.07 8.88 -11.82%
上证综指(点) 2,954.18 2,907.06 -1.59%
申银万国通信设 2,147.92 2,018.62 -6.02%
备指数(点)
综上,公司股票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即上证综指(000001.SH)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跌幅为10.22%,未超过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即申银万国通信设备指数(801102.SI)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跌幅为5.80%,未超过20%,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公司认为,公司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构成股价异动。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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