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起: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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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证券简称:*ST鹏起*ST鹏起B公告编号:临2019-143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鹏起”)A、B股股票(证券代码:600614、900907)已连续10个交易日(2019年11月13日-11月26日)收盘价格同时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至(七)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收盘价同时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8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6条的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A、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6日和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编号:临2019-047)和《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9-139),披露了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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