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引入外部投资者共同对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引入外部投资者共同对子公司增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通过本次增资扩股,公司控股子公司强云科技的资本金将更加充足,资本结构更加优化,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引入外部投资者共同对子公司增
资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俞 波 龚志忠 杨 帆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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