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有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能够保障其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
范围内,对外担保审批决策及内部控制程序也符合监管部门要求。上述担保不存
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
上述担保事项。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资料,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徐文妮女士的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处罚或
相关立案调查,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对
董事候选人提名、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提名徐文妮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
(此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之一)
独立董事签名:
许成富
2020 年 2 月 19 日
(此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字页之二)
独立董事签名:
周世权
2020 年 2 月 19 日
(此页无正文,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字页之三)
独立董事签名:
王 珈
2020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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