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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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9-09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9年11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监事吴思军女士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232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94.23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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