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对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综上,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曾琨杰 李志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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