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关于股东签订《授权委托书》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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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9-07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订《授权委托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收到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的《通知函》及与公司股东苏加旭、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权委托书》主要内容
    
    委托人:苏加旭、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人: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人合法持有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63,股票简称:永安林业)的股票,现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及其所享有的权利范围内,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如下权利:
    
    1、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
    
    2、代为行使股东提案权,提议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及其他议案;
    
    3、代为行使投票权,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代为投票;
    
    4、代为办理委托人在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股票的股票查询、股票质押、解除质押、股权变更、股票过户等事项;
    
    5、法律法规或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
    
    委托期限: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止,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时所为的一切行为,视同本人(公司)亲为,因此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公司)均予以承认。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授权委托书》的签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根据《授权委托书》,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目前可以实际支配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58,392,15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7.34%)。
    
    2、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与苏加旭、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授权委托书》,依据相关规则,三方构成实质的一致行动关系。
    
    3、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4、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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