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9-54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
    
    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有权先生、张治宇先生、陈仲先生、郝明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四名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
    
    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有权先生、张治宇先生、陈仲先生、郝明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四名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一、议案二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拟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机汽车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