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9-08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442号)。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3日发布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对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材料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及相关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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