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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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19-08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广和通”)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应凌鹏先生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应凌鹏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应凌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4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本次权益变动后,应凌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7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应凌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08,000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前总股本的5.29%。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凌鹏先生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78%。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应凌鹏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      6,408,000     5.29%   6,408,000     4.78%
                 例被动稀释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应凌鹏先生持股数量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前,应凌鹏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29%;本次权益变动后,应凌鹏先生所持股份比例减少至4.7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应凌鹏先生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应凌鹏先生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应凌鹏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此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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