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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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19-159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同时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三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维平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除《激励计划》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拟授予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性文件、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后)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19年11月27日为授予日,向1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90.3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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