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9-13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函告,获悉东方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已质押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5日,东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650万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1月15日,质押到期购回日为2018年11月15日。
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22日、2018年10月15日,东方集团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分别补充质押了400万股、800万股、400万股、750万股、1000万股。上述补充质押的质押到期购回日与初始交易的质押到期回购日一致,为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6日、2019年2月14日、2019年5月14日东方集团与国信证券分别就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了展期,购回日延期至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13日,东方集团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再次分别补充质押了450万股、570万股。上述补充质押的质押到期购回日与延期后的质押到期回购日一致,为2019年11月14日。以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205、2018-071、2018-073、2018-081、2018-083、2018-131、2018-151、2019-013、2019-064、2019-125、2019-130)。
2019年11月26日,东方集团与国信证券就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了展期,购回日延期至2020年5月14日,展期后,股票质押数量未变,共计13,020万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其 占公 已质 未质
持股 累计质押股 所持 司总
股东 持股数量 比例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押股 占已 押股 占未
名称 (万股) (%) (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 质押 份限 质押
(%) (%) 售和 股份 售和 股份
冻结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数量
东方 130,001.2 56.0 100,134.99 77.02 43.16 0 0 0 0
集团 588 393 97 62 49
安远
慧盟 17,270.40 7.44 16,399.999 94.96 7.069
科技 0 0 0 0
有限 00 47 8 02 5
公司
147,271.6 63.4 116,534.99 50.23
合计 588 840 95 44 0 0 0 0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为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交易进行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
(二)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97,534.999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5.26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0441%,对应融资余额232,045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08,534.999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2.628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7859%,对应融资余额252,045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三)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延期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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