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6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主营业务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与银行初步协商的结果,具体授信额度及实际授信使用日期以双方正式签署的有关文件为准。公司将视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需求使用此授信,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或会计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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