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19-062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将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集团”)通知,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文件精神,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冰轮集团将深化改革,存续分立为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和两个新设公司。
本次分立后,原冰轮集团股东在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本次分立后,存续公司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两个新设公司分别成为公司的股东,其中之一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目前,实际控制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冰轮集团52%股份。冰轮集团持有公司197,674,3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5%。
本次分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控制公司的情况亦未发生变化。
冰轮集团分立需依法履行一定的程序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获悉后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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