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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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6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茗峰开发有限公司(Port Wing Development Company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信科技”)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公司股东茗峰开发有限公司(Port Wing Development 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茗峰开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及承诺函》,茗峰开发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877,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因其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2,000,3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00%),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情况(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茗峰开发               27,877,320                     6.97%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戴士平(护照姓名Steve Shiping Dai)先生间接持有茗峰开发23.09%股权。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茗峰开发和戴士平先生承诺:自宇信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宇信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宇信科技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宇信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因宇信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持有宇信科技股份发生变化的,仍
    
    遵守上述规定。
    
    戴士平先生承诺:其所持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持股意向承诺
    
    茗峰开发承诺:(1)拟长期持有宇信科技股票;(2)所持宇信科技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宇信科技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宇信科技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宇信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宇信科技总股份数量的100%;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宇信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宇信科技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3)减持宇信科技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减持宇信科技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茗峰开发和戴士平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上述股东于2019年11月25日做出以下承诺
    
    茗峰开发承诺:本次所减持宇信科技股份中不包括戴士平先生间接持有股份部分,本次所减持股份收益将在除戴士平先生外的其他茗峰开发股东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戴士平先生承诺:本人本次不减持本人间接持有宇信科技股份部分,茗峰开发本次减持宇信科技股份中不包括本人间接持有宇信科技股份部分,茗峰开发本次所减持股份收益将在除本人外的其他茗峰开发股东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茗峰开发及戴士平先生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
    
    4、减持数量和比例:茗峰开发本次拟减持12,00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4,0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8,0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且:
    
    (1)集中竞价: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4,000,1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大宗交易: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8,000,2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因戴士平先生承诺“茗峰开发本次减持宇信科技股份中不包括其接持有宇信科技股份部分”,则茗峰开发目前可用于减持的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5.36%(即茗峰开发其他股东可减持的股份比例,计算方式为:(1-23.09%)*6.97%),茗峰开发本次减持股份未超出上述数额。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茗峰开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茗峰开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茗峰开发本次减持实施后,戴士平先生间接持有宇信科技股份保持不变,间接持有茗峰开发的股权比例可能发生变化(若茗峰开发减持后减资),公司将在后续减持进展公告中及时披露戴士平先生的持股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茗峰开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茗峰开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及承诺函》;
    
    2、戴士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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