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京天利 公告编码:2019-074号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已于召开前3天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邝青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赔偿责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追偿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拟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向实际控制人钱永耀先生继续追偿。为避免增加解决问题的成本,本着合法自愿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北京市仲裁委员于2018年12月做出的(2018)京仲裁字第2572号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责任划分比例与实际控制人签订追偿协议。
公司董事钱永耀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14:00 开始,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6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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