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0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
或“公司”)股东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投资”)持有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34,826,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编号:2019-057),华夏投资拟在 2020/1/21~2020/7/17 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
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股份,本次拟减
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6,541,045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18.7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股等股份变动事
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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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华夏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3,270,600股(2020.2.12-2.13期间减持2,126,2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3251%,详见2020年2月1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到5%以下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2020年2月19日减持1,144,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1750%),累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其本次减持计划
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 5%以上非第一 34,826,220 5.32% IPO 前取得:9,020,000
限公司 大股东 股
其他方式取得:
25,806,220 股
注 1:IPO 前获得 9,020,000 股,2014 年度公司实施每 10 股送 4 股转增 8 股的利润分配方
案,持股数量变更为 19,844,000 股;2017 年度公司实施每 10 股转增 3.5 股的利润分配方
案,持股数量变更为 26,789,400 股;2018 年度公司实施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
持股数量变更为 34,826,22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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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价
减持总 当前持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减持 格区间 当前持
金额 股数量
称 (股) 比例 期间 方式 (元/ 股比例
(元) (股)
股)
宁波华 3,270,600 0.5% 2020/ 集中竞 11.24 37,663, 31,555, 4.82%
夏科技 2/12 价交易 -12.00 796.93 620
投资有 ~
限公司 2020/
2/19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华夏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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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经营资金安排自主决定的。本次减持计划尚
未实施完毕,在减持实施期间内,公司股东华夏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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