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19-104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1民终577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本公司、夏建统因与湖州四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四信合伙企业”),原审被告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夏建军、申劼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3民初4163号民事判决,遂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述案件的相
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二、诉讼案件进展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如下:
1、撤销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3民初4163号民事判决;
2、本公司、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湖州四信合伙企业借款本金655220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47389元(按每日0.065%暂计至2018年4月25日,此后以未清偿本金为基数按日0.06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3、夏建统、夏建军、申劼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驳回湖州四信合伙企业的其余诉讼请求。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诉讼事项外,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后续若发现存在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2019年4月30 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2018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针对公司为控股股东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违规担保向湖州四信合伙企业借款一案,公司2018 年度已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此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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