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8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孙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孙公司内蒙古大漠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漠风电”)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漠风电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电供暖公司”)拟与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风电供暖公司拟以直接租赁的方式向申能租赁办理租赁规模(本金金额)为
218,176,000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为120个月。为保证该业务正常开展,
大漠风电以其持有的风电供暖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风电供暖公司以其电
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孙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风电供暖公司与申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大漠风电以其持有的风电供暖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风电供暖公司以其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交易及担保事项属董事会权限,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JBD1B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6号、128号12层03-05室
4、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法定代表人:谢峰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大漠风电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25MA0Q7U8B1M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获各琦苏木毕力其尔嘎查
5、法定代表人:郭维佳
6、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9年4月25日
8、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的生产、销售;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运营、维护;热力生产和供应。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孙公司大漠风电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年9月底
资产总额 0
负债总额 0
净资产 0
项目 2019年1-9月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0
净利润 0
注: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内蒙古大漠风电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3、租赁物:风电机组、塔筒、锚栓等设备
4、租赁方式:直接租赁
5、租赁规模(本金金额):人民币218,176,000元
6、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期间出租人为租赁物的唯一所有权人;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留购价款,出租人收到留购价款后签署《留购价款支付确认》,在出租人办理完毕相应的租赁物所有权转移手续后,租赁物所有权按照现时现状转移给承租人。
7、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20个月,以【首笔款项实际放款日】起算。
8、租金支付安排:实际以出租人出具的《分期租金交付清单》及出租人后续出具的《租金调整通知书》为准。
9、担保措施:
(1)大漠风电以其持有的风电供暖公司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风电供暖公司以其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二)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股权质押担保
出质人:内蒙古大漠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质权人: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质押标的:风电供暖公司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00万元
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债权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
质押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被不可撤销地完全履行之日止。
2、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担保方式:电费收费权
出质人:内蒙古大漠风电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质权人: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质押标的:内蒙古大漠风电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后旗海力素风电场三期48MW风电清洁供暖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包括其适用的电费补贴等。
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债权和实现主合同债权以及设立和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质权的所有费用。
质押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被不可撤销地完全清偿并经质权人书面认可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风电供暖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能够拓宽其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其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不会对风电供暖公司及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等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风电供暖公司系大漠风电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大漠风电为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为54,994.268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4.57%,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8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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