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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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编号:2019-063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9年11月2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4日下午3:00至2019年11月2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0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顶层大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焕新女士。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0,188,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9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9,149,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28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03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03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03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7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邀请的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2.01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2.02 交易作价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2.03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2.04 交易相关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3.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4.00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5.00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6.00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估值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7.00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8.00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9.00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10.00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11.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12.00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13.00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1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9,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53%;反对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答邦彪、漆贤高。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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