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达: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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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9-057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至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晓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 179,123,3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2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179,123,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2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吴晓明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陈心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陈心泉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陈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陈健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宫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宫娟女士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5《选举黄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黄灿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6《选举翟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翟峰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樊高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樊高定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何元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何元福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刘春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刘春彦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2.1《选举陆秋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陆秋君女士被选举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邓祥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邓祥生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 项议案总 有效表 决股份 数为 179,123,372 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4,215,400股。同意64,2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不含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以上议案四、五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19 年 11 月 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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