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19- 078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鹏新材”)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仙来中大道支行申请10,000万人民币的敞口授信,由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担保。
2019年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孙梅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0年10月20日
6、主营业务:铷、铯盐、高纯碳酸锂、氟化锂、锂盐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品贸易
7、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鹏新材总资产为68,627.96万元,净资产61,975.2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0,702.68万元,净利润23,285.95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东鹏新材总资产为83,110.30万元,净资产74,578.87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3,665.62万元,净利润12,584.2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东鹏新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仙来中大道支行申请10,000万人民币的敞口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整。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东鹏新材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东鹏新材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东鹏新材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6,984.6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5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56,370.47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08%。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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