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分析行业所处特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资金成本、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战略、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
经审查,段容文女士、黄艳婷女士、黄平先生、黄艳芸女士、水田晴夫先生、邹淑芳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任何情形。
综合考虑段容文女士、黄艳婷女士、黄平先生、黄艳芸女士、水田晴夫先生、邹淑芳女士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等有关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段容文女士、黄艳婷女士、黄平先生、黄艳芸女士、水田晴夫先生、邹淑芳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
经审查,陈海权先生、谢如鹤先生、梁肖林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
综合考虑陈海权先生、谢如鹤先生、梁肖林先生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等有关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海权先生、谢如鹤先生、梁肖林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和审计业务需要,为确保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如期进行,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变更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亦就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必要的事先沟通并认可。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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