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判断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补流资金款项到期后,公司应将其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洪剑峭
    
    俞汉青
    
    赵亚娟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天楹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