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9-121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期限即将届满,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冯毅先生拟向公司继续提供 3.5 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冯毅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冯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冯毅先生系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冯毅先生持有天龙集团股份170,724,933股,持股比例为23.50%,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冯毅先生本次拟向公司继续提供3.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有效期限内不超过总额度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循环使用,借款利息按每次每笔借款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次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无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冯毅先生为公司提供现金借款,是出于支持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考虑。冯毅先生对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保证了公司资金运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年内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向冯毅先生的借款余额为3.17亿元,所涉及的利息为1,245.85万元(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公告日)。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夏明会先生、谢新洲先生、宋铁波先生、张仕华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既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改善了公司资金结构;同时也支持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3、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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