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131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上午9点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7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10,000万元(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8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098%;按照回购金额5,000万元(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4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47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将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科技九路 2 号正业科技总部的部分物业对外出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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