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鹏股份: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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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8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25日下午15时40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苏州平江华府精品酒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钱建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钱建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鲲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贡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李晓伟先生、毛恩先生、孙伟厚先生、卞世军先生、王国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张国平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1票反对,无弃权票。
    
    董事孙鲲鹏对本议案提出反对,理由:认为个别副总裁对防伪包装业务不太熟悉。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续聘李海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续聘赵艺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栾兰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高管人员简历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钱建蓉先生,委员:独立董事杨强先生、董事胡俊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朱永新先生,委员:董事贡明先生、独立董事杨强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朱永新先生,委员:董事孙鲲鹏先生、独立董事钱志昂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钱志昂先生,委员:董事李海霞女士、独立董事朱永新先生。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1月26日附件:
    
    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钱建蓉先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教育局,1996年创立中锐集团。现任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控股”)董事长、CWG INTERNATIONAL PTE.LTD.(中锐国际)董事长、苏州中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畅投资”)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钱建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钱建蓉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钱建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钱建蓉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大股东睿畅投资董事长,其持有中锐控股86%股权。中锐控股持有睿畅投资100%股权,睿畅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05,104,48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1.98%。同时,孙世尧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6%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睿畅投资行使,睿畅投资合计取得丽鹏股份表决权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9.58%;中锐控股还持有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97%股权,杭州晨莘直接持有公司35,283,72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02%。除此之外钱建蓉先生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鲲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鹏和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任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孙鲲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孙鲲鹏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孙鲲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鲲鹏先生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6,577,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孙鲲鹏先生与持公司股份5%以上大股东孙世尧先生系父子关系。其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贡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1月出生。同济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曾任江苏省无锡市化工集团车间主任;江苏省无锡市化工局技术处副处长;中锐控股集团无锡南洋国际学校副校长、校长;中锐控股集团苏州中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锐地产集团副总裁、中锐地产集团常务副总裁兼地产事业部总经理、中锐国际执行总裁兼中锐地产集团总经理、苏州中锐投资集团执行总裁。现任中锐控股集团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兼总裁。
    
    贡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贡明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贡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贡明先生持有中锐控股4%股权。中锐控股持有睿畅投资100%股权,睿畅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05,104,48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98%。除此之外贡明先生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晓伟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浙江瀚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北京星路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霍尔果斯拜克影视有限公司董事;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晓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李晓伟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李晓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李晓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毛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5月24日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曾任航天局第八设计部团委书记;上海团市委研究室主任;上海第一百货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信集团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上海分公司首代/总经理;中锐控股集团副总裁;中锐地产集团副董事长。现任中锐教育集团副董事长、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毛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毛恩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毛恩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毛恩先生持有中锐控股8%股权。中锐控股持有睿畅投资100%股权,睿畅投资持有公司11%股份。除此之外毛恩先生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伟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宁夏恒力集团、中锐教育集团;先后在中锐地产集团任无锡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中锐地产集团审计监察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丽鹏股份副总裁、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CEO。
    
    孙伟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孙伟厚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孙伟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孙伟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卞世军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电站事业部财务总监,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卞世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卞世军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卞世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卞世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国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硕士。曾任泰石克建筑机械(上海)有限公司主任,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工厂主任、课长,沃得重工(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东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工厂总经理,临沂盛德机械有限公司、兰陵德隆机械有限公司机械板块总经理,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国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王国彬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王国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国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海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部经理、公司副总裁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李海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李海霞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李海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海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000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国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张国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张国平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张国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国平先生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16,500股,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栾兰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大连煤气公司设计研究院设计师;上海长信评估有限公司资产
    
    评估经理;上海公信中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
    
    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上海丰柏集团合约部经理,中锐投资集团招采中心副总经理。现
    
    任本公司审计负责人。
    
    截至目前,栾兰未女士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栾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赵艺徽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自2015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赵艺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经查,赵艺徽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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