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现就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2018年11月,上市公司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即标的公司)出资150万投资北京北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北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的股权。
2、2018年12月,上市公司缴纳佛山赢联数码印刷设备有限公司的第二期投资款人民币700万元,上市公司持有佛山赢联数码印刷设备有限公司50%的股权。
3、2018年11月,上市公司与捷电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买卖协议》,以人民币3,584万元购买捷电有限公司持有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的股份,并于2018年12月1日完成交割,上市公司通过境内全资子公司苏州顺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65%的股份,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35%的股份,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2019年5月,上市公司子公司Fosber集团完成了对瓦楞辊供应商TirunaGrupo Industrial S.L.(以下简称Tiruna公司)之70%股权的收购,交易金额约为1,610万欧元。Tiruna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的、专业为瓦楞设备行业提供瓦楞辊、压力辊等关键核心部件的企业,在欧洲和美国设有生产基地,是全球第二大瓦楞辊供应商。Tiruna公司与Fosber集团有着数十年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该次收购,Fosber集团进一步加强与Tiruna公司的合作关系,使得其瓦楞纸板生产线业务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得到坚实保障,并使得上市公司在“智能包装设备”产业链内布局得到进一步完善。
除上述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朱林 顾中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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