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健康 公告编号:2019-059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医药投资”、被申请人)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等仲裁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仲裁的申请人马俊华由于合同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北京仲裁委员会向长江医药投资送达了仲裁申请书、关于(2019)京仲案字第5640号仲裁案答辩通知等仲裁材料。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有关各方
申请人:马俊华
被申请人: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仲裁机构名称:北京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事项的背景情况
2018年7月14日,申请人马俊华、被申请人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案外人刘瑞环、王萍、上海和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马俊华向长江医药投资转让其所持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信制药”)30,138,852股股份,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4,103.775万元,分阶段有条件支付。根据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股份转让价款14,017.2958万元,但被申请人仅于2019年9月2日向申请人支付股份转让款3,000万元。
(三)仲裁请求
申请人马俊华因与被申请人长江医药投资签订的《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所引起的争议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8年度应付)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11,017.2958万元整;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46,296股股份(占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18.0867%,对应价值为28,034.5917万元);
3、裁决被申请人自2018年5月24日起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至实际付款日(截止2019年9月22日,违约金为818.04万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110万元;
5、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
三、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本案已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出日,除上述及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本公司未收到有重大影响的法院诉讼受理(应诉)通知书或仲裁申请书等法律文书,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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