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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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9-108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千华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千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泰永长征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927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正乾
    
    公司董事会秘书:余辉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外高桥工业园区武汉路中段
    
    邮政编码:563000
    
    电话:0851-27568831
    
    传真:0851-28637723
    
    公司网址:www.taiyong.net
    
    公司电子信箱:changzheng@taiyong,net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9年11月25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千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千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教授。在深圳大学法学院和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工作,从事国际经济法、合同法和港澳法、仲裁法的教学科研,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9年12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三)征 集 方 式:采 取 公 开 方 式 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4楼
    
    收件人:李思蓉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84361076
    
    传真:0755-2801205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
    
    王千华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千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按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
      1.00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
      2.00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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