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9-164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宗松先生积极与质权人沟通协商,进一步降低质押风险,将其前期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李宗松 是 1,870,000 1.20% 0.12% 2019年9 2019年11 兴业证
月30日 月21日 券
合计 — 1,870,000 1.20% 0.12% — — —
注:上表中股份质押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2)。
截至2019年11月21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21日,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及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名称 (股) 例 股数(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李宗 155,550,698 10.15% 150,591,174 96.81% 9.83% 0 0% 0 0%
松
新沂 524,427,628 34.23% 512,660,301 97.76% 33.46% 0 0% 0 0%
必康
陕西 17,634,927 1.15% 17,400,981 98.67% 1.14% 0 0% 0 0%
北度
华夏 100,645,966 6.57% 0 0% 0% 0 0% 0 0%
人寿
合计 798,259,219 52.10% 680,652,456 85.27% 44.43% 0 0% 0 0%
注:华夏人寿系控股股东新沂必康的一致行动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的简称。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解除质押申请受理回执。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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