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10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20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9〕第17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之前就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回复,经公司申请延期至2019年11月25日回复(详见公司2019-098号公告)。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积极组织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和相关机构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组织回复材料。鉴于公司旗下子公司达120多家,银行账户多达千余户,涉及银行多,地域广,短期内无法完成对全部银行的资金存储情况核查,为了保证本次回复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在全部情况核查完毕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