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9-064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
及选举新董事长、聘任新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德霖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更好地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考虑,胡德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其辞职自董事会选举出新的董事长、总经理起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胡德霖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同意胡德霖先生的辞职请求。
胡德霖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但会继续担任公司党委书记、院长;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德霖先生持有公司24.54%的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但在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仍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儿子胡醇先生持有公司10.30%的股份;两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外,胡德霖先生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胡德霖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恪守尽职,勤勉尽责,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倾注了大量心血;在胡德霖先生的带领下,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竞争力、行业地位等取得了显著提升。公司董事会谨向胡德霖先生在董事长、总经理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新董事长、聘请新总经理的事项
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胡醇先生已于2019年10月3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入选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选举胡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胡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1年11月28日)。本次选举新董事长、聘请新总经理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醇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
联系电话:0512-68252194
传真号码:0512-68081686
邮政编码:215104
电子邮箱:zqb@eeti.cn
三、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事项
鉴于公司原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苑女士已于2019年10月12日辞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胡德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陈议先生、独立董事王利剑女士一起继续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其中独立董事王利剑女士仍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被聘任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胡醇先生为总经理。
胡德霖先生、胡醇先生简历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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