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7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编号:2019-06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ZH12数据中心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云数据”)
收到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采购部发来
的《数据中心项目需求意向函》,就ZH12数据中心项目,阿里巴巴拟增
加第2个模块的建设需求。? 此次需求意向函为阿里巴巴向华通云数据发出的未来一定时间内的意
向性需求,华通云数据尚需与其签订正式业务合同。? 因数据中心服务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且受机柜上架进度、实际运营能耗
水平等因素影响,存在实际收入不及预测数据的风险。? IDC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8个月,存在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的风
险,且验收交付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数据中心服务协议签署时间存
在不确定性。后续,华通云数据将在10年服务期限内分期确认业务收
入,每年的收入及利润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有限,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 数据中心机房项目建设期间,华通云数据需投资建设项目运营所需机电
设备,若华通云数据后续融资进度无法匹配项目进展,将对项目正常实
施产生较大影响。? 项目服务期限较长,华通云数据需承担建设运营期间的所有风险。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收到阿里巴巴采购部发来的《数据中心项目需求意向函》,就ZH12数据中心项目,阿里巴巴拟增加第2个模块的建设需求。ZH12数据中心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进展详见公司2019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号)和2019年10月29日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需求意向函主要内容
1、项目需求
双方合作建设ZH12数据中心,阿里巴巴将在初始授予华通云数据1个模块建设量的基础上,授予第2个模块建设需求。
2、验收交付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8个月,实际交付计划及使用进度以双方在正式业务合同中约定为准。
3、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数据中心机电交付日起10年。
4、收入预测
ZH12数据中心项目共3个模块,本次需求意向函授予的是第2个模块。经公司初步测算,ZH12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已下单授予的2个模块在运营期间的含税不含电总收入约为105,570万元,具体金额以双方在数据中心服务协议中实际约定为准。
5、其他条款
关于具体价格、联合采购、电力配套、网络配套及运营商接入责任等相关商务条款均以《合作备忘录》内容为准,其他具体信息以双方书面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需求意向函具体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落实,且IDC数据中心机房项目建设期较长,预计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ZH12数据中心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并签署数据中心服务协议后,华通云数据通过提供运维服务确认业务收入,在协议服务期限内将增加公司当年度业务收入。初步测算授予的2个模块在运营期间的含税不含电总收入为105,570万元,且分
10年分期确认,每年的收入及利润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有限,且存
在不确定性。
三、重大风险提示
1、无法签署正式业务合同的风险
此次需求意向函为阿里巴巴向华通云数据发出的未来一定时间内的意向性需求,华通云数据尚需与其签订正式业务合同。后续华通云数据将在收到意向函后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并积极与阿里巴巴就项目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尽快落实项目各项文件的签署。
2、收入预估准确性风险
公司对ZH12数据中心项目的收入预测根据项目结算模式及阿里巴巴给予的下单量等测算。因数据中心服务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且受机柜上架进度、实际运营能耗水平等因素影响,存在实际收入不及预测数据的风险。
3、项目建设风险
IDC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期较长,且受项目公司人员招聘到位情况、项目属地电力设备及其它配套资源的实施进度影响,可能存在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且项目竣工后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阿里巴巴验收通过后方能交付使用,验收交付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数据中心服务协议签署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4、项目融资风险
华通云数据根据阿里巴巴的要求进行建设后提供运维服务。数据中心机房项目建设期间,华通云数据需投资建设项目运营所需机电设备,华通云数据将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持续资金投入,若华通云数据后续融资进度无法匹配项目进展,将对项目正常实施产生较大影响。
5、项目经营风险
项目服务期限较长,且华通云数据需承担建设运营期间的所有风险。虽然华通云数据拥有丰富的数据中心运营经验和较强的运营团队,但仍然存在项目运营期间发生严重运营事故的风险,导致华通云数据需要赔偿并对后续合同期满后进一步续约造成负面影响。此外,未来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政府针对数据中心服务行业可能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政策或技术要求,如果华通云数据届时无法满足相关要求,也会对其经营情况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ZH12数据中心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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