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11月21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52,200,000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按照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9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9年9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78名激励对象授予152,428,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46元/股。
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实际认购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228,000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股票待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将予以注销。因此,公司实际向473名激励对象授予152,200,000股限制性股票。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 予 日:2019年9月30日
2、授予价格:15.46元/股
3、授予人数:473人
4、授予数量:152,200,000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激励对象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时总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潘 刚 董事长兼总裁 5,066.00 33.2851 0.8309
刘春海 董事、副总裁 833.00 5.4731 0.1366
赵成霞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 833.00 5.4731 0.1366
责人
闫俊荣 董事 41.70 0.2740 0.0068
邱向敏 董事会秘书 33.00 0.2168 0.0054
其他核心人员(共468人) 8,413.30 55.2779 1.3799
合 计(共473人) 15,220.00 100.00 2.5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48个月,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60个月。
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并满足约定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开始分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日必须为交易日。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0%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0%
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解除限售完毕。若达不到解除限售条件,则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13日出具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41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9年11月12日止根据《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而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截至2019年11月12日,公司已收到47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2,353,012,000.00元(大写:贰拾叁亿伍仟叁佰零壹万贰仟元整)。因本次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2,200,000股,已于2019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无控股股东,本次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 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8,333,446 152,200,000 190,533,44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058,791,662 -152,200,000 5,906,591,662
总 计 6,097,125,108 0 6,097,125,108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30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200,000股。据测算,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138,974.36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需摊销的总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费用合计
138,974.36 15,866.24 56,516.24 32,195.73 19,456.41 10,770.51 4,169.23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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