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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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20 年 2 月
                                  目录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流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数量

    2.02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3 限售期

    3、《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3 月 6 日下午 15:00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F 区 4 号楼第 20 层会议
室。

       主持人:董事长陈融洁

       会议议程:

       一、现场到会股东登记,高管签到

       二、统计现场到会股东人数、持股数

       三、确定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

       四、现场股东大会正式开始,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数量

       2.02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3 限售期

       3、《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6、
的议案》。

       五、现场休会,大家交流

       六、监票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等事项进行见证
八、股东大会结束
      提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
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此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同意。

    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二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根据《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4号)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予以调整,调整的内容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调
整后的方案如下:
    (1)发行数量
    公司按照《关于核准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1554号),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864,800股,发生转增股本等
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2.1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
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限售期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洁先生控制的福建融嘉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认购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其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份的减持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之外,尚需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同意。

    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三:《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4 号)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中涉及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等事项进行更新修订。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此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同意。

    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四:《关于<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4 号)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中涉及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等事
项进行更新修订。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此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同意。

    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陈融洁先生控制的企业福建融嘉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融嘉”)。陈融洁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公司向福建融嘉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鉴于
中国证监会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相应
调整,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发生了
变化。经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福建融嘉
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表
明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贯彻实施。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同意。

    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六:《关于公司与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与福建融嘉友好协商,双方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签订的《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解除并不再执行。根据修订后的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同意公司与福建融嘉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重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同意。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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