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审阅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847.41万元。
二、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于参股公司增资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和广州掌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次放弃同比例增资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并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此次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
独立董事:陈冬华、冯仑、李心丹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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