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23 号)批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利集团”或“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将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019年11月25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在网下向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认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3035”,债券代码“19伊利01”)发行的票面利率为3.37%。
伊利集团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9年11月26日和2019年11月27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请参见2019年1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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