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0日以
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
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11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代
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及方式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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