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辰光”或“公司”)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太辰光进行了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梁战果、张欢欢
(三)协办人:蔡晓丹
(四)持续督导专员:石钟山
(五)培训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10点00分
(六)培训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办公楼8楼会议室,对未现场参与培训的人员采用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培训资料的方式进行培训
(七)培训人员:梁战果、石钟山
(八)培训对象:太辰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九)培训内容:主要讲解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主要条款,结合近期相关监管案例,分别针对大股东、董监高和特定股东等不同适用对象,就不得减持的情形、可以减持的情形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参会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太辰光进行了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太辰光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等对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减持新规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系统、全面的认识,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梁战果
张欢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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