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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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代码:112243 债券简称:15东旭债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证券”)作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东旭债,下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11月20日披露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下调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15东旭债”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由于发行人“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A,债券代码:101659065)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B,债券代码:101659066)未能如期兑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等原因,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同时将“15东旭债”的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C。
    
    广州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的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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