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盐湖: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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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简称:12盐湖01 债券代码:11215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幢1单元5-5
    
    2019年11月
    
    一、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04号文核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盐湖股份”)获准发行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全称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12盐湖01
     债券上市地点及代码   112154(深交所)
                          7年期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债券期限和利率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前5年票面利率为4.99%,后2年
                          票面利率为5.70%
     发行规模             人民币50亿元
     债券余额             人民币26.74亿元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还本付息方式         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盐湖股份管理人处置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
    
    相关资产的公告
    
    2019年11月19日,发行人发布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发布<关于盐湖股份所持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及应收债权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发布<关于盐湖股份所持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应收债权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发布<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资产包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的三个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2019年11月6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或“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管理人将以盐湖股份重整程序中评估机构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处置参考,依法将盐湖股份所持对其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化工”)、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的全部股权、应收债权及盐湖股份化工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货进行公开处置(内容详见2019年11月6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管理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发布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盐湖股份所持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及应收债权的拍卖公告(第一次)》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盐湖股份所持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及应收债权的拍卖须知》,关键条款如下:
    
    “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规定,管理人将于2019年11月23日9时至2019年11月24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拍卖相关具体事项详见发行人上述公告。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华林证券作为“12盐湖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人关注上述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且管理人已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规定,以重整程序中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处置参考,依法启动了对盐湖股份化工分公司的主要资产以及对控股子公司盐湖镁业、海纳化工所享有的股权和应收债权的公开处置工作,公司较大可能存在大额资产处置损失的风险,并较大可能对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造成大额亏损。
    
    华林证券将继续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最大程度保护“12盐湖01”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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