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1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补充回复会计师核查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0日收到《关于对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6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会计师就《关注函》中第2、3个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现将会计师的核查意见公告如下:
关注函问题2.大凌实业从银行及你公司所借资金的具体用途及最终流向,是否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公司说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凌实业向公司的借款8,000万元,分别于2015年5月21日向公司借款2,000万元,2015年5月29日向公司借款3,000万元,2015年6月11日向公司借款3,000万元。大凌实业上述借款主要用于归还前期因日常经营所需产生的银行借款约1,700万元、支付供应商货款及经营性费用约2,500万元、分红款约3,800万元等。
2018年大凌实业向浦发银行的借款2,2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1、我们对大富科技控股子公司大凌实业的两项借款资金的用途及最终流向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询问大凌实业管理层,了解大凌实业对上述两项借款资金的用途及最终流向,并获取相关文件;
(2)审计人员亲往银行打印开户清单及公司在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分析核对银行流水记录;
(3)获取了大凌实业的银行借款合同,并结合大凌实业提供的受托资金支付记录,检查银行交易流水及其他原始单据;
(4)我们对大凌实业相关借款资金涉及的银行账户余额执行了分析程序,检查银行账户收支变动的记账凭证及附件;
(5)获取了大凌实业涉及上述两项借款的2015年及2018年的审计报告,并复核了报告的现金流量表。
2、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大凌实业没有将上述两项借款资金用于公司自查的资金支出类型以外的其他大额支出。
关注函问题3.大凌实业2015年至今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通过大凌实业变相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公司说明:
大凌实业2015年至今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信息如下: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前五大客户 前五大供应商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 WPI International(HK)Ltd世平国际(香港)
硕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OmnivisionTechnologiesSingapore.Ltd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CoAsia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HK)Ltd
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大立光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AVPElectronics Ltd
2016年:
前五大客户 前五大供应商
硕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CoAsia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HK)Ltd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 WPI International(HK)Ltd世平国际(香港)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大立光电有限公司
重庆红辣椒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奇胜微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天誉飞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
前五大客户 前五大供应商
硕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擎亚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禾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WPI International(HK)Ltd世平国际(香港)
深圳市闻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大立光电有限公司
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奇胜微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吉而泰电子有限公司 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
2018年:
前五大客户 前五大供应商
英望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硕诺科技) 擎亚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禾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世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讯海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大根(东莞)光电有限公司
惠州市美特伦科技有限公司 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2019年前三季度:
前五大客户 前五大供应商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擎亚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米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江西通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大根(东莞)光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五大客户 前五大供应商
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市迅海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世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经自查,大凌实业前五大客户及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通过大凌实业变相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1、我们对大富科技控股子公司大凌实业2015年至今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获取大凌实业2015年至今的年度报告,检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前五大客户及前五大供应商名单、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信息;
(2)获取大富科技的关联方清单,将其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通过工商查询网等识别关联方的完整情况;
(3)获取大凌实业的销售台账,对大凌实业前五大客户进行统计分析,并抽样检查相关的销售订单、销售发票、签收单以及银行回款信息等;
(4)获取大凌实业的采购台账,对大凌实业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进行统计分析,并抽样检查相关的采购订单、采购发票、送货单及付款信息等;
(5)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检查上述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属于大富科技的关联方;
(6)对各会计期间主要的客户/供应商进行工商资料查询,重点关注客户/供应商的经营范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大富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大富科技对大凌实业前五大客户及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自查结论是正确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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