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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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股票代码:60166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Power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of China Limited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国电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2019年10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21号”批复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3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2、本期债券简称为“19电建Y3”,债券代码为“163957”。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小。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5,240,122.86 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80.5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9.93%);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29,376.23万元(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6、本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计息。本期债券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第一个重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自第二个重定价周期起,每个重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2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本期债券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四舍五入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四舍五入到 0.01%)。初始利差为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50%-4.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1月27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首个周期票面利率及初始利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1月28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及初始利差,敬请投资者关注。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9、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1、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发行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发行人、公司、中国电建 指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
                               币100亿元(含人民币1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
                               债券
     本期债券               指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
                               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
                               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券登记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人、持有人         指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
                               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
                               分销商组成承销机构的总称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构、中诚信证评
     网下询价日(T-1日)    指  2019年11月27日,为本期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
                               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日、网下认购日(T 指  2019年11月28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
     日)                      认购的日期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9电建Y3,债券代码:163957。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定价周期”),在每3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计息。本期债券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第一个重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自第二个重定价周期起,每个重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2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本期债券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四舍五入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四舍五入到 0.01%)。初始利差为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定价周期”),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在每3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有权选
    
    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重新定价周期末全
    
    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
    
    在相关媒体上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果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不得递延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股东分配利润(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股东分配利润(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和《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11月29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11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本期债券。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牵头主承销商:发行人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簿记管理人。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1、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银行账户:319466954243
    
    2、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银行账户:0200049319201283603
    
    3、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银行账户:110060224018800033592
    
    4、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银行账户:35340188000612196
    
    5、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银行账户:110906862910102
    
    6、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81600001040017339
    
    7、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银行账户:11050167360000001330
    
    8、账户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国奥村支行
    
    银行账户:811070101180177548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税务处理: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发行人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所得税外,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人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由投资人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9年11月26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2日)
     2019年11月27日   网下询价
        (T-1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9年11月28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T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
                      书》
                      网下发行截止日
     2019年11月29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指
        (T+1日)    定收款账户
     2019年12月2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T+2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50%-4.5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1月27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超过指定利率区间范围的询价利率标位无效;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6)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11月27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盖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3)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
    
    (4)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获得配售的投资者提供用于反洗钱等方面核查的相关身份、资质等其他材料。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联系人:李颖露;申购传真:010-66169515、010-66165662;咨询电话:010-66165905。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9年11月28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30亿元)。本期债券是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9年11月28日(T日)至2019年11月29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1月27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询价及申购文件及相关合格投资者资质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主承销商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9年11月29日(T+1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19电建Y3认购资金”、“认购账户对应的股东代码”、“合格投资者认购账户简称”,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16200100100396017
    
    汇入行地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9290000107
    
    联系人:张嫣贞
    
    联系电话:021-38674827
    
    传真:021-50329583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
    
    法定代表人:晏志勇
    
    联系人:王晓龙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联系电话:010-5836 7903
    
    传真:010-8857 6268
    
    (二)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傅冠男、王文庭、江昊岩
    
    联系电话:010-8393 9183
    
    传真:010-6616 2609
    
    (三)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艳艳、刘日、黄晨源、蔡林峰、姚鹏天、刘海军、阴越、曲思瀚、冯钰宸
    
    联系电话:010-60833551、60837491
    
    传真:010-60833504
    
    (四)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欧阳程、李晨毓、徐曼、柏龙飞
    
    联系电话:010-8515 6487
    
    传真:010-6560 844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附件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
     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
     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上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单一标位,不累进)
                                      3+N年,利率区间为3.50%-4.5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比例要求(如有)
                                                                       %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2019年11月27日14:00至16:00
     点连同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并传真至国泰君安。申购传真:010-66169515、010-66165662;咨询电话010-66165905。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
     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已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审慎决定和填写本表中的申购金额及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
     的比例要求(如有)。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4、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5、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6、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本期债券的《配售缴
     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申购人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
     (或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
     同意就逾期未划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损失;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
     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8、申购人承诺,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
     9、申购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0、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视为认可并承诺贵公司在获配后将按照主承销商关于反洗钱审查的要求提供相关核查材料。
     申购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请投资人正确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并仔细阅读承诺内容,盖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
    
    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
    
    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
    
    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
    
    选★项):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
    
    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
    
    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
    
    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备注机构类型及名称为: )
    
    备注: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 否
    
    ( )
    
    本机构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确认自身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机构名称:
    
    (盖章)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适用)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投资者应当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审慎决定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及比例,避免持券超限的风险。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申购投资者自行负责,主承销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五、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六、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八、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九、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十、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一、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客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
    
    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30亿元(含30亿元)。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5、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50%-5.80%、最终发行量为10亿元。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比
                                                                      例要求(如有)
               5.50                      10,000
               5.60                       2,000
               5.70                       3,000                      20%
               5.80                      2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80%时,申购金额为35,000万元,但因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20%的比例要求,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0%,但高于或等于5.70%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70%,但高于或等于5.60%时,有效申购金额1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0%,但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签字并盖章后,于簿记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一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若因申购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1、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因传真拥堵或技术故障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联系人:李颖露;申购传真:010-66169515、010-66165662;咨询电话:010-6616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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