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2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因此能否进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创投”)通知,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清控创投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3,459,6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8%(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2019年11月25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中的较高者,最终价格将依据相关法规,在比较各受让方报价的基础上,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确定。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清控创投后续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具体方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因此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至本公告日,清控创投持有的公司43,459,615股股份均为首发前限售股。根据清控创投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其持有的前述首发前限售股应于2019年7月26日解除限售,此后,清控创投自愿延期解除限售。为实施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申请解除限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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