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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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辉丰股份”)于 2018 年 4 月 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18029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相关公告,如下表所示: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2018-025)                                                             2018年4月24日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告》(2018-026)                                                         2018年4月25日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告》(2018-062)                                                         2018年5月25日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8年6月25日
     告》(2018-080)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8年7月25日
     告》(2018-091)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8年8月25日
     告》(2018-100)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8年9月25日
     告》(2018-115)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8年10月25日
     告》(2018-126)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8年11月24日
     告》(2018-129)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8年12月25日
     告》(2018-130)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9年1月25日
     告》(2019-008)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9年2月25日
     告》(2019-01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9年3月25日
     告》(2019-018)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9年4月25日
     告》(2019-027)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9年5月25日
     告》(2019-039)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9年6月25日
     告》(2019-04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9年7月25日
     告》(2019-051)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9年8月24日
     告》(2019-059)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9年9月25日
     告》(2019-060)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    2019年10月25日
     告》(2019-069)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届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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