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拟向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应收账款而涉及的指定债权
资产评估说明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1638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16日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指定债权资产评估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关于本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1
第二部分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2
第三部分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7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7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7
第四部分资产评估说明........................................................................................................ 9
一、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9
第五部分评估结论及分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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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指定债权资产评估说明
第一部分 关于本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资产评估说明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含所出资企业)、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使用。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公开媒体。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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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委托人与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本项目委托人与产权持有单位均为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与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1. 名称: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富”或 “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72163513T
3.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 法定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和平路64号中国振华工业园大楼2层1层A区及C3区、3层、4层、6层B2区
5. 法定代表人:王海
6.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08日
7. 经营范围:磁性元件、电感器、磁珠、变压器、滤波器、敏感元件、传感器、功能组件、电路模块、磁性材料、陶瓷材料的研发及销售;电子元器件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磁性元件、敏感元件、滤波器、变压器、传感器、电子模块、功能组件、磁性材料、陶瓷材料的生产;电子元器件的检测。
8.历史沿革
振华富系于2001年5月17日经深圳市外商投资局以深外资复[2001]0526号文批准成立,持外资粤深合资证字(2001)0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由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大乘(巴哈马)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原名深圳振华富来得电子有限公司。
2003年4月8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为现名。2006年6月21日大乘(巴哈马)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5%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振华(香港)有限公司。公司于2004年10月20日第一次增资并领取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合粤总字第109498A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40万元;2007年1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4027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7167万元。2009年12月17日,中国振华(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深圳市振华菲特科技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深外资宝复[2009]1099号文件批复,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予以撤销,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2013年6月24日,深圳市振华菲特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深圳市精诚菲特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深圳市精诚菲特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12,268.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19,435.00万元,其经济行为已经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01月21日出具了深浩验字[2016]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振华富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435.00 100.00%
合 计 19,435.00 100.00%
9.财务状况
振华富近二年及评估基准日主要资产经营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 57,851.13 57,069.16 71,165.66
负债总额 28,949.23 24,437.13 32,255.88
净资产 28,901.90 32,632.03 38,909.78
项 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1-8月
营业收入 30,137.06 24,060.87 32,323.18
利润总额 4,930.20 5,970.14 8,760.95
净利润 4,344.72 5,320.26 7,673.00
以上财务数据来自振华富提供的财务报表,其中:
2017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审字第9082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天运[2019]审字第9027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年度1-8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产权持有单位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振华富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振华富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无特殊风险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4
1至2年(含2年) 10
2至3年(含3年) 30
3至4年(含4年) 50
4至5年(含5年) 60
5年以上 100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振华富拟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本次对截至 2019 年8 月 31 日振华富指定的应收账款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经济行为文件为振华富于2019年9 月29日签发的《关于应收账款证券化项目评估立项的请示》(振华富财字[2019]13号)。
三、关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说明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振华富的单项资产。
(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振华富申报的截至2019年8 月31日对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773.51万元。
振华富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账面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4,773.51
其中:应收账款 4,773.51
资产总计 4,773.51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
选定该基准日主要考虑该日期与评估目的预计实现的时间相近,以保证评估结果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对评估结果造成较大影响。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无。
六、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一)资产清查情况说明
1.清查范围
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是振华富申报的单项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如下:应收账款4,773.51万元,共有43户,其中42户账龄为1年以内,1户为1-2年。
2.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振华富组织相关人员,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4日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资产清查的主要过程是:对账面资产、债权进行了核实,确认账实相符并查看资产状况。
3.清查结论
经过清查,资产评估的申报工作基本满足评估的要求。
七、资料清单
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已向评估机构提供如下资料:
1.《资产评估申报表》;
2. 振华富营业执照、章程;
3.振华富提供的2017年、2018年的审计报告和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
4. 应收账款记账凭证、发票及销售合同等;
5. 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承诺函;
6. 其他相关资料。(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签字盖章页)
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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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
1.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是在评估基准日振华富的单项资产。
2.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振华富申报的截至2019年8 月31日对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773.51万元。
振华富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账面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4,773.51
其中:应收账款 4,773.51
资产总计 4,773.51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3.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权属状况: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依法提供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资产评估师对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核查验证,并对核查验证情况予以披露。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一)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评估人员在进入现场清查前,制定现场清查实施计划,同时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4日进行现场的核查工作。清查工作结束后,小组对清查核实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工作总结。清查核实的主要步骤如下:
首先,派遣评估人员辅导企业财务和资产管理相关人员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填报“评估申报明细表”;收集并整理相关资产的产权权属资料。
其次,依据评估申报明细表,对申报资产进行核实。根据清查结果,由企业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评估申报明细表,使“表”、“实”相符。
再次,核实评估资料,主要是核实应收账款销售合同、记账凭证、账面记录、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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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计提及实际发生情况、应收账款实际回收时间等。
(二)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无。
(三)核实结论
资产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清查,通过清查核实发现:评估申报明细表与实际情况吻合。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资产评估人员坚持了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资产清查的结果有助于对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公允的评定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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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资产评估说明
一、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一)评估范围
振华富本次申报评估的应收账款为47,735,087.30元,共有43户,其中42户账龄为1年以内,1户为1-2年。
(二).评估过程及方法
对上述评估范围内的应收账款,评估人员根据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经过逐项核实,在账表一致的基础上,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i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三)案例
案例1:北京航天时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见应收账款评估明细表3-4 序号4)
(1)债权基本情况
客户名称为北京航天时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所在地为北京市海淀区。本次申报余额为3,004,540.00元,发生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为销售货款,账龄1年以内。
(2)评估方法
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i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过程
企业1年以内(含1年)坏账损失计提比率为4%;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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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3,004,540.00×(1-4%)
=2,884,358.40(元)
企业最近3年1期对北京航天时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回款时间统计为7个月,此笔债权实际发生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至评估基准日已经经过2.43个月,剩余回款时间为4.57个月,1年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4.35%。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i
=2,884,358.40-2,884,358.40 ×(7-2.43)×4.35%/12
=2,836,575.40(元)
(四)评估结果
应收账款账面值为4,773.51万元;评估值为4,478.46万元,减值额为295.05万元,减值率为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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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评估结论及分析
一、评估结论
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既定的程序和公允的方法,对振华富开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询证和评估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得出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4,478.46万元,与账面价值4,773.51万元相比,评估减值295.05万元,减值率为6.18%。具体明细如下:
振华富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
0
流动资产 4,773.51 4,478.46 -295.05 -6.18
其中:应收账款 4,773.51 4,478.46 -295.05 -6.18
资产总计 4,773.51 4,478.46 -295.05 -6.18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评估结果汇总表及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次评估的振华富指定应收账款账面值为4,773.51万元;评估值为4,478.46万元,减值额为295.05万元,减值率为6.18%。主要原因为:
1、评估价值根据产权持有单位具体情况考虑了预计坏账损失;
2、评估价值根据对客户历史收款情况考虑了应收账款回收时间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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