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
九一厂)拟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而涉及的指定债权
资产评估说明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1641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16日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指定债权资产评估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关于本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1
第二部分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2
第三部分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7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7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7
第四部分资产评估说明........................................................................................................ 9
一、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9
第五部分评估结论及分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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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指定债权资产评估说明
第一部分 关于本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资产评估说明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含所出资企业)、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使用。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公开媒体。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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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委托人与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本项目委托人与产权持有单位均为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一)委托人与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1. 名称: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以下简称:“振华群英” 或 “委托人”)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0297XU
3.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住 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58号
5. 法定代表人:马晋川
6.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贰佰捌拾柒万贰仟陆佰元整
7. 成立日期:1996年04月24日
8.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主营电子元器件、控制组件和智能控制系统及相关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委托加工及进出口贸易;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配送、零配件加工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及相关附属品的购销、加工。)
9. 历史沿革
振华群英始建于1996年,2004年从贵州省都匀市整体调迁到贵阳市乌当新天高新技术园区内,现所在地为贵州省贵阳市新添大道北段258号。
2012 年 8 月经贵州中电振华集团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电振华司发[2012]160 号文)批复同意进行公司化改制,企业名称由原来的“中国振华集团群英无线电器材厂”变更为“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控股的责任有限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10532万元,隶属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全资子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审验,并于2012年8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贵报字 [2012]10144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2 月 6 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受让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2014年6月3日设立了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民品分公司。2016年5月,振华科技增资3755万元,注册资本达到14287.26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振华群英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287.26 100.00%
合 计 14,287.26 100.00%
10.财务状况
振华群英近二年及评估基准日主要资产经营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 43,216.43 48,409.69 50,393.73
负债总额 22,533.85 27,309.55 27,378.88
净资产 20,682.58 21,100.14 23,014.85
项 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1-8月
营业收入 22,014.79 24,516.62 16,724.18
利润总额 1,365.29 1,658.53 1,300.20
净利润 1,235.99 1,406.36 1,168.35
以上财务数据来自振华群英提供的财务报表,其中:
2017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审字第9043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天运[2019]审字第9000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年度1—8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产权持有单位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振华群英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振华群英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无特殊风险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4
1至2年(含2年) 10
2至3年(含3年) 30
3至4年(含4年) 50
4至5年(含5年) 60
5年以上 100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振华群英拟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本次对截至 2019年8月31日振华群英指定的应收账款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经济行为文件为2019年9月29日振华群英《关于应收账款证券化项目评估立项的请示》(群英司财〔2019〕13号)。
三、关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说明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振华群英的单项资产。
(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振华群英申报的截至2019年8月31日对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7,724.21万元。
振华群英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账面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7,724.21
其中:应收账款 7,724.21
资产总计 7,724.21
(三)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
选定该基准日主要考虑该日期与评估目的预计实现的时间相近,以保证评估结果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对评估结果造成较大影响。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无。
六、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一)资产清查情况说明
1.清查范围
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是振华群英申报的单项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如下:应收账款7,724.21万元,共有55户,账龄全部是一年以内。
2.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振华群英组织相关人员,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2日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资产清查的主要过程是:对账面资产、债权进行了核实,确认账实相符并查看资产状况。
3.清查结论
经过清查,资产评估的申报工作基本满足评估的要求。
七、资料清单
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已向评估机构提供如下资料:
1.《资产评估申报表》;
2. 振华群英营业执照、章程;
3.振华群英提供的2017年度、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和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
4. 应收账款记账凭证、发票及销售合同等;
5. 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承诺函;
6. 其他相关资料。(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签字盖章页)
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指定债权资产评估说明第三部分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
1.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是在评估基准日振华群英的单项资产。
2.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本次评估范围为振华群英申报的截至2019年8月31日对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7,724.21万元。
振华群英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账面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7,724.21
其中:应收账款 7,724.21
资产总计 7,724.21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3.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权属状况: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依法提供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资产评估师对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核查验证,并对核查验证情况予以披露。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二)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无。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一)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评估人员在进入现场清查前,制定现场清查实施计划,同时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2日进行现场的核查工作。清查工作结束后,小组对清查核实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工作总结。清查核实的主要步骤如下:
首先,派遣评估人员辅导企业财务和资产管理相关人员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填报“评估申报明细表”;收集并整理相关资产的产权权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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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依据评估申报明细表,对申报资产进行核实。根据清查结果,由企业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评估申报明细表,使“表”、“实”相符。
再次,核实评估资料,主要是核实应收账款销售合同、记账凭证、账面记录、坏账计提及实际发生情况、应收账款实际回收时间等。
(二)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无。
(三)核实结论
资产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清查,通过清查核实发现:评估申报明细表与实际情况吻合。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资产评估人员坚持了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资产清查的结果有助于对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公允的评定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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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资产评估说明
一、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一)评估范围
振华群英本次申报评估的应收账款为77,242,107.17元,共有55户,账龄全部是一年以内。
(二).评估过程及方法
对上述评估范围内的应收账款,评估人员根据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经过逐项核实,在账表一致的基础上,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 n × i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三、案例
案例1: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见评估明细表3-4 序号48)
(1)债权基本情况
客户名称为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企业类型为中央企业,所属集团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客户所在地为北京市。和振华群英公司合作年限为360个月以上,本次申报余额为7,382,260.00元,发生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为销售产品款,账龄1年以内。
(2)评估方法
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 n× i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过程
企业1年以内(含1年)坏账损失计提比率为4%;网址:http://www.caa-bj.com.cn 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邮编:100044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指定债权资产评估说明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 7,382,260.00× (1-4%)
=7,086,969.60 (元)
企业最近3年1期对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物资供应站的回款时间统计为9个月,此笔债权实际发生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至评估基准日已经2.20个月,剩余回款时间为6.8个月,1年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4.35%。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 n× i
=7,086,969.60-7,086,969.60 × (9-2.20)× 4.35%/12
= 6,912,275.80(元)
四、评估结果
应收账款账面值为7,724.21万元;评估值为7,258.59万元,减值额为465.62万元,减值率为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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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指定债权资产评估说明第五部分评估结论及分析
一、评估结论
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既定的程序和公允的方法,对振华群英开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询证和评估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得出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7,258.59 万元,与账面价值7,724.21 万元相比,评估减值465.62 万元,减值率为6.03%。具体明细如下:
振华群英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7,724.21 7,258.59 -465.62 -6.03
其中:应收账款 7,724.21 7,258.59 -465.62 -6.03
资产总计 7,724.21 7,258.59 -465.62 -6.03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评估结果汇总表及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次评估的振华群英指定应收账款账面值为7,724.21万元;评估值为7,258.59万元,减值额为465.62 万元,减值率为6.03%。主要原因为:
1.评估价值根据产权持有单位具体情况考虑了预计坏账损失;
2.评估价值根据对客户历史收款情况考虑了应收账款回收时间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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