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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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7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汪天祥先生通知:其协议转让公司5,96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给重庆亚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地投资”)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况
    
    2019年1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汪天祥先生与重庆亚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地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汪天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5,96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亚地投资,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19年11月22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协议转让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汪天祥       345,099,420      29.01      285,499,420      24.00
         亚地投资           0             0         59,600,000       5.01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转让完成,亚地投资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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