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并对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江信息”)由于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远江信息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公司同意远江信息的上述融资额度并同意提供总额不超过1.9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一般或连带责任保证。
经审查,全资子公司远江信息融资主要用于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远江信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较强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本次融资担保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吴建斌、倪慧萍、朱晓天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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